乡规民约不单是共同约定的既成规矩,更是基层社会自我教化的文化自觉,让代代中国人在春风化雨中汲取祖辈的精神财富。
从民族历史中走来的规矩铭刻在心中的文化DNA
据说,北宋时期陕西蓝田《吕氏乡约》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。一直以来,我国许多地方存在着形式多样的乡规民约,或记于当地史志中,或刻在村头碑石上,或在乡间口口相传。
随着岁月流逝,很多乡规民约非但没有被人遗忘,反而沉淀为厚重的文化传统,为当地人世代尊崇。网友“小嚼菜根”介绍道,在他们福建芗城洪坑村,有一块大约300年前的示禁牌,镶嵌在一座古厝的外壁上,碑文短短百余字,至今仍对村民具有约束力:“公立禁约各宜恪遵,如或故违小则会行罚,大则呈官究治,所有约条开列于后,族人不许犯尊欺弱、窃取物件;前埕不许架棚、作厕、栽植果木;湖墘不许开井、筑园、起盖小屋……”
从这些乡规民约中,我们看到了乡村自觉、理性“善治”的精神和传统,每个人既是规矩的制定者,也是执行者、监督者。
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、德治礼序。乡规民约传承着中华优秀文化的DNA,它根植于我们的文化,紧贴我们的生活,是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传统“规矩”。无论是引导社会风气,还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,传统乡规民约中的现代价值都值得我们好好发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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