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上总有一些人,做事时“知不可为而为之”,这是否意味着人可以不顾自身的力量去做认定的事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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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文:
在泥潭里舞蹈
世上总有一些人,做事时“知不可为而为之”,这是否意味着人可以不顾自身的力量去做认定的事情呢?
诚然,自身的力量在我们想要成功完成认定的事情时占据支配地位。如果盲目地相信自己“认定”的事情,我们往往会落入狂妄的陷阱,失败的深渊。因此,做事时,我们不应忽视自身的力量。
其实,“不可为”在当今社会往往有着两层含义。一是“不能为”,也就是“做不到”,我们被自身能力的局限性束缚,但这并不阻拦我们追寻的脚步,正如史铁生在遭遇肉体上的巨大打击之后,即使知道自己的局限性,依然在《我与地坛》歌颂生命与痛苦,个人能力的局限或许会影响我们的成败,但不能停止我们的追求。二是“不应为”,也就是那些触犯道德底线的人们,他们明知自己脚下的道路通向黑暗,但为了一己私欲“知不可为而为之”,这种病态的追求会不断使我们的欲望膨胀。而这些人的目标往往只是为了追求财富或地位,这与我们自我实现的需求相背离,这更与人类共同体的利益背道而驰。
但是,这是否证明了我们不应挑战自我的追求?
其实不然,王蒙曾言:“生命就是一场燃烧,是一场能量的释放。”每个人出生都没有能力,却背负着责任,是责任首先给了我们意义,我们才学会如何去追寻责任以外的东西。疫情期间,多少医护人员明明有自己的家庭与追求,却还是义无反顾地奔赴了前线,这不是因为他们自身有足够的力量,而是因为他们有“知不可为而为之”的信念,有人类命运共同体前进的信念。这是他们生命的燃烧,是他们能量的释放,是他们的爆发。
因而,由此观之,自身的力量从来都不会成为我们实现自我的障碍,尼采赞颂人的生命意志,强大而不可阻挡。“知不可为而为之”是“知难以为而为之”而非“知不应为而为之”。在我们追寻自我价值的实现时,自身的能力决定了脚下的道路是否泥泞,我们是否全身镣铐,但是我的目光始终向前,朝着人类命运共同前进的方向,我再也不想看到一个个大头娃娃痛哭,一个个“名媛”在大笑了。
我们不知下一秒自己会不会死去,所以不要被自身所束缚。正如王尔德曾言,“不要虚掷你的美好时光,不要追求那些无知,平庸的东西,尽情去追求。什么都别错过。”的确,什么都别错过,哪怕是在泥潭里舞蹈,在镣铐下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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